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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13年度“华东师范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”的通知

发布日期: 2013-11-22   浏览次数 195

    为了倡导男女两性和谐发展,促进家庭和睦进步,积极引导和鼓励我校教职工共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,为推进学校新一轮发展和构建和谐校园作贡献,校工会和妇委会将以“携手共圆中国梦”为主题,组织开展2013年度(第九届)“华东师范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”评选活动。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评选范围

    夫妇双方均在教育系统工作,且婚龄在10年以上的在职教育工作者(进校时间满2年)。

    二、评选条件

    1、热爱祖国,为人师表,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。

    2、爱岗敬业,在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和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。

    3、夫妻平等,和谐发展,互帮互学,携手共进。

    4、尊老爱幼,文明健康,家庭幸福,邻里和睦。

    三、评选方法

    1、以部门工会为单位,每单位一般推荐一对夫妇参加评选,以女方所在单位为推荐单位(曾被评为“模范佳侣”的原则上不再作为推荐对象)。

    2、各单位在广泛听取本部门、社区等方面的意见后,填写推荐表于1128前一式两份报校妇委会,推荐表中的“主要事迹”栏请填写200300字,详细事迹材料另附1500字左右。

    3、由校工会、妇委会及有关部门领导组成校评选委员会,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议、审核,最后确定10对夫妇为“模范佳侣”。

    四、奖励、宣传办法

    1、校妇委会将在2014年“三八”节召开表彰会,对被评选为“模范佳侣”的夫妇授予“华东师范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”的称号,并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。

    2、对“模范佳侣”的事迹进行宣传。

    “华东师范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”推荐表请在本网站下载专区下载。

 

华东师范大学工会、妇委会

201311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