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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请上海市及学校“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”的通知

发布日期: 2013-11-22   浏览次数 104

   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妇工委《关于建立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》文件的精神,促进青年女教师健康成才,使其尽快在教学科研中脱颖而出,我校于2003年起设立“华东师范大学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”并配套“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”的相关项目,2013年资助金申请工作已开始,现将具体申请项目和申请条件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“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”申报项目及条件

申请项目 申请条件 奖励金额
家庭服务补贴 140岁以下(含40岁)

2、正高职称

1200/年(其中600元由学校配套资助)
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140岁以下(含40岁)

2、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和社会科学成果奖

500元—2000/
生育和哺育生活补贴 140岁以下(含40岁)

2、副高及以上职称

32013年生育

1000/

 

 

    二、“华东师范大学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” 申报项目及条件

申请项目 申请条件 奖励金额
家庭服务补贴 140岁以下(含40岁)

2、有博士学位

3、副高职称

4、在校在岗工作满一年

5、有孩子的家庭

6、累计享受不超过三次

600/

    

    申请工作需在各单位党组织领导下进行,凡符合申请资助条件的女青年教师,须填写《申请表》,并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,加盖党组织公章(校级)后上报校妇委会。

    上海市及学校“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”表格请在本网站下载专区下载。

 

校妇委会

20131112